2021年12月27日,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根据公安部推送的“两卡线索”,将槐新街道窑头村有重大洗钱嫌疑的魏某传唤到案,经审讯,魏某供述自己在2021年8月份至10月份之间,在网上利用买卖数字货币的方式,收取他人好处费,为他人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进行转账。
01 何为货币数字洗钱?
02 民警全力破案
办案民警经过对嫌疑人魏某的资金进行分析、研判,梳理出以槐新街道窑头村的张某、城西村的马某为首的洗钱团伙,共计七人。原来,最早张某、马某偶然得知这个“来钱快”的方法,就拉魏某等其他人入伙,最终发展成一个七人“洗钱”团伙。他们利用数字货币的隐秘性及支持境外交易等特点,仅用一部手机足不出户,按照洗钱流水的3%-10%进行提成获利,从2020年10月开始,这个洗钱团伙共洗钱200余万元,获利10万余元。
实施抓捕
厘清线索后,民警迅速出击,于2022年1月19日将最后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,至此,该七名犯罪嫌疑人的洗钱团伙全部到案并办理刑事强制措施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 |